本制度规定了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与考核。实施专业课程组负责人制度,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整合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一、设置原则与范围
1.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及课程的相关特征,设置若干课程组,每个课程组设一名负责人(课程组组长),负责对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2.课程组负责人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本规定针对的课程包括学科基础、专业发展课程及实践环节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的课程组负责人制度实施方案由学院或学校制定。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 熟悉课程所涉内容的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状况。
2.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3 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具有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的经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3..对开课时间不长的课程,其课程(组)负责人的职称及年限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至少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3 年以上,教学效果好。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
三、课程组负责人的聘任
1. 课程组负责人的遴选由专业负责人推荐或课程组成员通过竞聘或推举,学院审核聘任。
2.更换课程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决定
四、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课程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
3.组织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落实课程教学计划,课程讲授,把握教学进度, 组织辅导、答疑、出卷、阅卷等。
4.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网站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5.积极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申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每月组织不少于 1 次的集中教学研讨活动。
6.负责本课程青年教师培训与指导工作,推荐课程组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7.团结课程组教师,高质量地完成课程组规定的各项任务。
8.配合专业负责人,完成专业建设中与课程组所涉课程相关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