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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人人公开课”实施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3-10

教学工作是是我学院的核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教学“人人公开课”是教师向同行展示课堂教学状态的重要教学活动。根据教务处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经管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要求,为调动经管学院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常规教学质量管理,同时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做好铺垫,促进全院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人公开课的目的和意义

1.通过开设公开课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实现公开课与平时课的真实统一。

2.促进教师严谨、扎实、高效、科学的教风,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

3.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减轻公开课教学所带来的压力,教师既善于在公开课教学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特色,又敢于在公开课教学中暴露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公开课促进自己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参与人员

我学院所有的任课教师。

课程要求

1.人人公开课根据教师职称不同分为“教学公开课”“教学观摩课”和“教学示范课”三种类型。“教学公开课”是由相关教师公开展示的教学课程;“教学示范课”是由学院组织优秀教师在全院范围内开设;“教学观摩课”是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教师观摩相应课程。初级职称的教师每学年须开设不低于4学时“教学公开课”,参加不低于6学时的“教学观摩课”;中级职称的教师须每学年开设不低于4学时的“教学示范课”,参加不低于4学时的“教学观摩课”,并进行评价;高级职称教师每学年开设不低于2学时“教学示范课”,参加不低于2学时的“教学观摩课”,并进行评价。

2.晋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教师在前一年度内须开设教学示范课。

3.教师可按照授课计划安排自行选择内容开课。

、开课评价

1.初级职称教师开设的“教学考评课”由教研室组织评议,由教研室组织4名讲师以上人员考评,组长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考评成绩作为教学考核和晋级职称的重要依据。

2.中级职称教师开设的“教学研究课”由教研室组织评议,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评价结论作为教学考核和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3.高级职称的教师开设的“教学观摩课”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组织评议,评价结论作为教学考核和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教学示范课”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组织评议,组长由院长担任,评价结论作为教学考核和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开课管理

1.各教研室在开学初,应对本教研室本学期的公开课有一个初步计划安排,其中包括公开课内容,应达到目的要求及执教老师,执行时间和任教班级,防止前松后紧。教研室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但其开课时数不得少于学校规定数。

2.公开课可以在不同教研室进行,开课教师事先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教研室在开课题前一周告知相关教师,并经该教师确认后,方可开设公开课,开课教师经与教研室主任商议后确定开课内容、日期、班级和地点,并报教研室同意。教务科将人人公开课的开课信息向全院老师公布,以供全院教师和管理人员选听。

3.评议组长在公开课结束后,应及时组织评议,评议后须填写评议表,评议表送教研室存档一份,报教务科备案一份,作为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4.教研室要统筹协调本教研室教师开课安排,同一老师的开课时间应分散在学期的不同阶段,不宜过度集中。

5.公开课教师须上交一份电子教案或课件,由教研室统一收取,提交教务科。

、保障措施

1.教学人人公开课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教研室考核内容。教师参与观摩课学时可以计算为听课学时。

2.学院在每学期末对全院公开课开课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开课情况,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