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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2-26

 

一、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制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理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专题性教育活动;组织分管年纪和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

二、根据工作需要,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或院团总支负责人职务,协助院党总支抓好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指导、组织学生开展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学生入党和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及学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提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围绕学院学风和班风建设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加强学生自律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并及时向院党总支和学生处汇报本院学生思想工作情况。根据需要,积极申报并承担一定的思想教育研究课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

四、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在校表现的综合评价工作;协调和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学杂费减免、困难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工作;参与做好招生、就业和违规学生处理工作。

五、了解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组织学生开展日常安全保卫、环保卫生工作;及时处理宿舍内学生突发事件,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六、指导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文化、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七、制订、组织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般要求与所负责年级的学生每个学期谈心达到一半以上,一学年力争与所有学生谈心一次,并实事求是地做好谈心记录,建立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真正提升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八、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