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切实贯彻落实黔教助发〔2013〕276号文件精神,确保此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执录入的受理对象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回执录入工作安排
2013年9月9日前,各学院须以班级为单位送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需按学生姓名音序(升序)排列,并在受理证明左下角用铅笔标注清楚寝室号。
2、各学院按专业、年级收齐受理证明后,可分批报送。若需手工回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院可单独送交办理回执。
3、请各学院提醒办理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需于2013年9月24日前登陆“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答题系统”完成《2013年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答题》的答题(答题及格分数为80分,答题网址:http://cs.gzu.edu.cn/Exam/),贷款学生成功提交答卷,答题及格并打印“成绩单”。各学院在收取“受理证明”时,应同时收取贷款学生的网络答题“成绩单”(各学院自行留档存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核查答题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学生,完成其回执录入。
由于回执录入时间较紧,工作量大,请各学院督促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按时答题,以免影响回执录入工作。
安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